CC BY-SA 4.0
CC BY-SA 4.0(全稱: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ShareAlike 4.0 International Public License,中文常譯: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 國際公共許可協議)是由 Creative Commons 組織於 2013 年 11 月 25 日發布的公共版權許可協議[1],屬於 Creative Commons 許可協議套件 4.0 版本中的一員。該協議允許他人在任何媒介或格式下複製、再分發、改編及基於原作品進行再創作,包括商業性使用,但要求使用者必須對原作者進行適當署名,且其衍生作品須以相同或兼容的許可協議發布[2]。CC BY-SA 4.0 採用"copyleft"機制,旨在確保知識自由傳播的同時,保障後續衍生作品持續處於開放狀態[3]。該協議已被收錄於 SPDX 許可列表,並獲得開放原始碼促進會(OSI)認證[4]。2023 年 6 月,維基媒體基金會宣布旗下項目(包括維基百科)將默認許可協議由 CC BY-SA 3.0 升級至 CC BY-SA 4.0[5]。
| 全稱 |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ShareAlike 4.0 International Public License |
|---|---|
| 中文名 | 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 國際公共許可協議 |
| 縮寫 | CC BY-SA 4.0 |
| 發布機構 | Creative Commons |
| 發布日期 | 2013 年 11 月 25 日 |
| 許可類型 | Copyleft / 公共版權許可 |
| SPDX 標識符 | CC-BY-SA-4.0 |
| OSI 認證 | 是 |
| 核心要素 | 署名(BY)、相同方式共享(SA) |
| 允許用途 | 商業使用、再分發、改編、私人使用 |
| 限制條件 | 署名要求、相同許可、狀態變更說明 |
| 官方文本 | [1] |
Creative Commons 許可協議套件自 2001 年首次發布以來,歷經多次版本迭代[1]。4.0 版本的開發工作始於 2011 年 9 月的 Creative Commons 全球峰會,歷經多輪公開意見徵集與草案修訂,最終於 2013 年 11 月 25 日正式發布[1]。該版本是 Creative Commons 歷時七年、匯集全球超過 70 個司法管轄區法律專家及分支機構意見的成果[6]。
4.0 版本相較於此前版本在國際化、法律穩健性及權利覆蓋範圍等方面進行了顯著改進。其設計目標是為全球範圍內的知識共享提供統一、無需移植(porting)的法律框架[7]。
根據協議法律文本,許可方授予使用者一項全球性的、免版稅的、非排他性且不可撤銷的許可,允許其行使以下權利:複製並分享許可材料(全部或部分);以及製作、複製並分享改編材料[2]。該授權適用於所有已知或未來創建的媒介與格式,並允許為行使許可權利所必需的技術性修改,包括規避有效技術措施[2]。
使用者分享許可材料(包括修改後的形式)時,必須保留許可方提供的創作者標識、版權聲明、許可協議引用、免責聲明引用,並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提供指向許可材料的 URI 或超連結;同時須註明是否對材料進行了修改,並保留任何先前修改的說明[2]。使用者可基於分享媒介、手段及情境,以任何合理方式滿足上述條件[2]。
若使用者分享其製作的改編材料,則所適用的適配者許可(Adapter's License)必須是具有相同許可要素(Attribution 與 ShareAlike)的 Creative Commons 許可協議(本版本或後續版本),或經 Creative Commons 批准的 BY-SA 兼容許可[2]。使用者不得對改編材料施加額外或不同的條款與條件,亦不得應用任何有效技術措施以限制適配者許可所授予權利的行使[2]。
當許可權利包含數據庫特殊權利(Sui Generis Database Rights)時,協議明確授予使用者提取、再利用、複製及分享數據庫全部或實質性內容的權利;若將數據庫全部或實質性內容納入使用者享有數據庫特殊權利的另一數據庫,則該數據庫整體視為改編材料[2]。
CC BY-SA 4.0 採用單一全球版本,無需針對不同司法管轄區進行移植,可直接適用於大多數法域[6]。協議提供超過 30 種語言的官方翻譯版本[7],消除了此前 3.0 版本因各國移植版本差異而產生的法律不確定性。
與其他 Creative Commons 許可協議一致,CC BY-SA 4.0 以三層形式呈現:法律文本(Legal Code)提供完整法律條款;許可協議摘要(Deed)以人類可讀方式概括核心權利與義務;機器可讀元數據(Digital Code)便於搜尋引擎及應用程式自動識別許可狀態[2]。
相較於 3.0 版本,4.0 版本引入了 30 天寬限期機制。若使用者違反許可條款,其許可權利並非立即終止,而是在收到違約通知後有 30 天時間糾正違約行為以恢復權利[8]。
CC BY-SA 4.0 引入了正式的許可兼容性機制。經 Creative Commons 批准的 BY-SA 兼容許可列表中的許可協議,可被用於替代 CC BY-SA 4.0 作為改編材料的適配者許可[2]。此外,該協議與 GNU 通用公共許可協議第三版(GPLv3)具有單向兼容性[2]。
2009 年,維基媒體基金會旗下項目將默認許可協議由 GNU 自由文檔許可證(GFDL)切換至 CC BY-SA 3.0。2023 年 6 月,經社區廣泛討論後,維基媒體基金會再次將默認許可協議升級至 CC BY-SA 4.0[5]。此次升級使維基百科等內容能夠直接整合來自聯合國機構、各國政府及其他使用 4.0 版本許可的出版物[7]。歷史編輯內容仍保留在 CC BY-SA 3.0 下,但允許與 4.0 版本材料進行混編[5]。
CC BY-SA 4.0 被廣泛應用於開放教育資源(OER)、開放數據集、學術出版物及科研文檔的許可發布。其 copyleft 特性確保了教育材料與研究成果在傳播與改編過程中保持開放狀態[3]。
儘管 Creative Commons 許可協議通常不推薦用於軟件代碼(軟件領域更常使用 OSI 批准的專用軟件許可協議),CC BY-SA 4.0 仍被用於軟件文檔、多媒體資產、藝術創作及硬件設計文檔等場景[9]。
CC BY 4.0 僅要求署名,允許衍生作品以任意許可協議(包括專有許可)發布;而 CC BY-SA 4.0 在此基礎上增加了相同方式共享條件,要求衍生作品必須以相同或兼容的 copyleft 許可協議發布[9]。
CC BY-NC-SA 4.0 在 CC BY-SA 4.0 的基礎上增加了非商業性(NonCommercial)限制,禁止以商業優勢或金錢報酬為主要目的的使用[2]。CC BY-SA 4.0 則允許商業性使用。
CC BY-SA 4.0 相較於 3.0 版本的主要改進包括:統一全球版本(無需移植)、更簡化的署名要求、30 天合規寬限期、明確的數據庫權利處理、對有效技術措施的明確授權,以及與 GPLv3 的兼容性[7]。CC BY-SA 3.0 具有向前兼容性,允許改編材料以 4.0 版本發布,但反向不兼容[8]。
- ↑ 1.0 1.1 1.2 Creative Commons Wiki - Version 4.0
-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ShareAlike 4.0 International Public License
- ↑ 3.0 3.1 SPDX - CC-BY-SA-4.0
- ↑ Debian Manpages - swupdate(1)
- ↑ 5.0 5.1 5.2 Creative Commons - Wikipedia Moves to CC 4.0 Licenses
- ↑ 6.0 6.1 Long Finance - KeplerCheuvreux Education 2014
- ↑ 7.0 7.1 7.2 7.3 Wikimedia Diff - Stepping into the future
- ↑ 8.0 8.1 Open Source Stack Exchange - Can I upgrade CC BY-SA
- ↑ 9.0 9.1 Choose a License - CC BY-SA 4.0